各系(部)、处(室):
为做好2012年我院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12〕17号)文件精神,现将岗前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一)2012年新补充到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均需参加岗前培训(含8月前入职者);鼓励其他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包括从事科研、实验工作、行政人员)参加岗前培训。
(二)本年度岗前培训结束后,凡未通过岗前培训且年龄在50岁以下的教职工,取消授课资格。
(三)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考核
岗前培训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考务工作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指导。
按教育部规定,培训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为主,在此基础上,我院将结合实际,在8月底开展校情、校史教育。目的是使新入职教师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要求。
三、培训时间安排
根据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培训时间安排,我院参加岗前培训的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 10月20、21、27、28日,11月17、18、24、25日(周末班)
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校区待定)
考试时间: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具体安排参见课程表。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闭卷)12月1日。
四、培训费用及住宿安排
培训费用300元/人,培训教材费用124元/人,共424元/人,由学院培训费科目支出;培训结束后按照《教职员工在职学习和培训工作暂行办法》签订一年服务协议。
从2013年开始取消岗前培训费报销政策,住宿、伙食费自理。
五、报名时间
请各系(部)、处(室)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并通知下学期入职的教师务必参加本次岗前培训,于6月22日前将报名表(书面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资源保障部,逾期不予办理。
六、补发换发岗前培训证事宜
参加岗前培训教职员工应保证本人办证信息的完整和正确,培训期间如发现本人信息有误,请及时向培训部门提出更正;获得证书后,应对证书妥善保管。如学员本人确因证书遗失,可申请证书补发;确因证书损毁或信息错误的,可申请证书换发。换发、补发时间为4月1-10日,9月1-10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资源保障部钟敏霞,联系电话:87478493。
附件2:岗前培训报名表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资源保障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广州理工学院 人事处
办公地点:广州校区行政楼217室 人事处 电话:87478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