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审查,拟认定下列教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3年5月2日上午8:30时至2013年5月8日下午5:30时止。若对下列教师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纪委办公室或资源保障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对不提供具体事实根据和无签署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纪委办公室 资源保障部
联 系 人: 胡思虎书记 黄水光处长
联系电话: 87477136 87477663
2013.5.2
广州理工学院 人事处
办公地点:广州校区行政楼217室 人事处 电话:87478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