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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工作管理岗位人员考察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来源: 人事处 字体大小:

     

       

    按照《行政工作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管理考核办法》(天院〔2019〕59号文)规定,根据《关于校内公开选任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主任兼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的通知》(天院〔2019〕67号文)的精神,本次公开选任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主任兼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在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领导推荐的基础上,经2019年5月7日第十一周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刘蕾同志为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主任兼国际教育学院院长职位人选的等额考察对象,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5月9日下午17:00至5月16日下午17:00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监察室或人事处反映。

    监察室:综合楼327   联系人:孙  琳

    电话:87477259    邮箱:15992891@qq.com

    人事处:综合楼321 联系人:胡高喜

    电话:87478493    邮箱:747945739@qq.com

     

     

    人事处    

    2019年5月9日